人防工程(人民防空工程)是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、人民防空指挥、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,其设计与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战时的防护效能与平时使用的安全。其内部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系统的设计与施工,必须严格遵守国家《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》(GB 50225)、《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 50134)等相关标准,贯彻“平战结合”的原则。以下对各系统的标准做法与设计要点进行系统阐述。
暖通系统是人防工程实现内部环境保障、战时防毒通风和隔绝式防护的核心。
1. 设计原则与标准:
- 平战结合: 平时通风按民用建筑标准设计,满足舒适性要求;战时必须转换为防护通风系统,设置清洁式、滤毒式、隔绝式三种通风方式,并能快速转换。
2. 施工标准做法:
- 预埋管件: 所有穿越人防围护结构的通风管道预留孔,必须在土建浇筑时预埋到位,严禁后期凿洞。密闭翼环应采用厚度大于3mm的钢板,翼高宜为50mm,与短管满焊。
给排水系统需保障战时人员掩蔽期的生活用水、饮用水和内部污废水的安全排出。
1. 设计原则与标准:
- 水源保障: 必须设置内部战时储水箱(池),贮水量按掩蔽人数、战时隔绝防护时间及用水标准计算。宜设置内外结合的水源,如内部深井、外部人防专业队供水接口。
2. 施工标准做法:
- 预埋套管: 给排水穿墙套管必须随结构一次浇筑,套管应带密闭肋(翼环),密闭肋与结构钢筋焊牢。套管与管道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密实材料(如沥青麻丝)填塞,两端用密封膏密封。
电气系统是人防工程实现照明、动力、通信、警报接收和战时设备运转的命脉。
1. 设计原则与标准:
- 电源配置: 必须设置战时内部电源(通常为柴油发电机组)和战时区域电源引入接口。战时主要负荷应分为一级(如通信、警报、应急照明、关键风机水泵)、二级和三级,确保一级负荷的供电可靠性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应覆盖主要出入口和通道。
2. 施工标准做法:
- 管线预埋: 电气管线应尽量暗敷在结构层内。明敷管线在穿越房间或通道时,应采取防破坏的保护措施。预埋套管必须与结构钢筋焊牢,防止位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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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防工程“三分设计,七分施工”,暖通、给排水、电气系统的施工质量是保障其防护功能的关键。施工必须严格按图作业,确保所有预埋、密闭、防护措施一次成型、准确到位。设计则应深入理解规范内涵,精细考虑平战转换的便捷性与可靠性,做到技术先进、经济合理、安全适用。唯有设计与施工紧密配合,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,才能打造出真正能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“地下长城”。